前陣子米津黃牛事件鬧得沸沸揚揚的
剛好與朋友討論到同人商品的代購與轉買的問題
雖然也是個萬年問題,但發現還是有人看法完全相反
想說跳出個同溫層問問各位的看法
個人觀點
"代購"就是事先訂好價格與數量,再委託入場購買
"轉買"就是不論數量進場搜刮後再拿去賣給他人(後續價格可能會翻倍也可能與代購相同)
個人比較能接受前者"代購"這樣的做法
雖然作者可能現場無法分辨,但如果是後者的做法,場次結束後看到自己作品馬上被拿去網拍或搬到他處去販售
心裡還是有點五味雜陳呀.....各位怎麼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