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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這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 同人避難備份版

網路購物7日鑑賞期 IfnSI2hQ

發表於 2015-11-12 18:11:41 No.4712

突然想到這條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
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想問問大家有沒有碰過通販,買了本子貨周邊的客人要求退貨的呢?
如果大家碰上了會怎麼處理呢?
推文:

無名 OW6qzQkE

發表於 2015-11-14 01:14:28 No.4716

剛好之前上課學到所以回一下XD要是有誤或不清楚的還請大家補充www

最關鍵的一點是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只規範「企業經營者」和消費者間的消費關係,所以只要你不是企業經營者,就不適用消保法的規定。

至於法條對企業經營者的定義是「只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從官方的解釋來看(http://ppt.cc/aF4Ec),只要偶一為之和二手品就不算企業經營者。以同人誌和同人周邊來說,應該很少人靠賣這些吃飯吧(?),這邊我覺得比較要擔心的是同人寄賣店這些有點規模的店家,其他賣不到一定規模的實在不需要太擔心會被認定是企業經營者www

另外今年關於網路拍賣(消保法內屬於通訊交易的範疇)有新修法,十九條雖然規定有七天退貨,不過第二項(http://ppt.cc/dHnR)增訂了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翻譯一下意思是並非所有商品都有退貨期的適用,例外的情況要看行政院怎麼規定。(但我印象中還沒看到行政院有規定就是了ry

最出名的是之前Google play為了付費app能否退貨和北市府的案子,很多東西一旦開過或碰過就失去價值了,漫畫目前是處在一個模糊地帶,但是網路書店通常規定封膜拆了就不能退,算是店家自己設的規定,這部分我不太清楚有沒有人為了拆封漫畫不能退,而去跟網路書店打官司......(有的話拜託告訴我,我很想看法官如何判決XDD)

最後說真的.....就像上面貼的ptt文章,為了兩百多塊打官司真的很不划算,要找律師要請假上法院,為了爭那一口氣先累死的是原告,律師通常也不會想接金額這麼小的案子,所以我覺得大家應該不用太擔心上法院這件事XDD
  • p4Fly566 (゚∀゚)< 謝分享! 2015-11-14 02:05
  • PmlHLoDs (゚∀゚)< 謝分享~實用! 2015-11-15 09:12
  • QZSHbs0c (゚∀゚)< 希望這方面不會被棍訟看上... 2015-11-15 15:12
  • oIJnCzOE (゚∀゚)< 有遇到惡意鑽漏洞的話還麻煩po上來讓大家避雷... 2015-11-16 04:41
推文:

網路購物7日鑑賞期 IfnSI2hQ

發表於 2015-11-12 18:25:58 No.4713

消費者依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者,除當事人另有特約外,
企業經營者應於通知到達後一個月內,至消費者之住所或營業所取回商品。

比較口語的↓
若消費者透過網路平台向企業經營者購買商品後,在七天鑑賞期間內提出退貨的表示,
除非雙方當事人另外有契約約定,不然網路企業經營者應該自行到消費者的所在地取回退貨商品,
而且,不得強制要求消費者自行將商品寄回。

剛剛找了其他資料,才發現原來還有這一條......
所以這個約定是要在對方決定購買前就要提出的嗎?
  • .F2u/yDE (゚∀゚)< 消基法很多都是只保護消費者但是店家放生,這點真的要小心…目前還蠻幸運的沒遇過這種情況,可以向法律顧問尋求看看? 2015-11-12 19:53
  • .F2u/yDE (゚∀゚)< 爬了下很多網路書店這條條款也有效,甚至還有人在討論說時間內退換書不就可以一直免費看讓人傻眼orz 2015-11-12 19:54
  • 03WIcIfo (゚∀゚)< 有標明拆封不退應該就不能退了吧? 2015-11-13 14:48
  • .q4IjmeQ (゚∀゚)< 查了一下,消保法約束的是企業經營者,二手出清之類非經常性的個人賣家理論上不受約束,但也有賣家打電話去消基會確認,卻說只要是買賣就要遵守鑑賞期規範的 2015-11-13 18:26
  • .q4IjmeQ (゚∀゚)< https://www.ptt.cc/bbs/e-seller/M.1398523312.A.A3B.html 類似案例 2015-11-13 18:26
  • nlv2IVWc (゚∀゚)< 同人作家雖然不是企業經營者,但也不算二手出清之類非經常性的賣家吧 2015-11-14 13:54
  • rjOOAF.Y (゚∀゚)< 我覺得~讀者盡可這樣搞啊,然後有天就發現,自己喜歡的作家都不開通販。 2015-11-14 19:36
  • tMMDGcPc (゚∀゚)< 有在做通販的作家也會有自己的黑名單吧?要這麼做就會導致作家之間會傳哪些名單不能通販會賠本之類的問題 2015-11-15 10:13
  • HWTV3R5w (゚∀゚)< 其實我本來也有想要做黑名單,但是我發現真要做的話,有不少可以做成黑名單,我要花更多時間去核對黑名單有沒有在裡面 2015-11-15 15:07
  • pAtVmOD. (゚∀゚)< 這邊有開放超商取貨付款功能,很多讀者喜歡,也方便,但就是有人下單之後不去取貨,你們知道運費都是作者先出才能寄嗎(痛哭) 2015-11-18 00:18
  • pAtVmOD. (゚∀゚)< 上面的感想雖然跟這串無關,想說的是讀者百百款,道德認知不一的狀況下,大家要想辦法保護自己,感謝這串讓我知道這些訊息 2015-11-18 00:21
  • pAtVmOD. (゚∀゚)< 公佈黑名單這點會不會觸犯個資法呢? 2015-11-18 00:24
  • jWjLN5Io (゚∀゚)< whoscall也是(電話的)黑名單 如果這種方式不行的話它應該也不能營運? 2015-11-18 15:25
  • mn2V5/vM (゚∀゚)< whoscall的確是有這樣的疑慮,之前還有新聞 2015-11-19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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