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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商品規範 同人避難備份版

無名 OsgAA6rU

發表於 2017-05-19 23:51:18 No.1301

https://www.plurk.com/p/m8icxh

不好意思我是裡面的噗主,我想了解一下大家對這件事的看法?

關於在三次元生活的人二創後販售,特別是不經他本人同意後販售這點
  • xg0ujp3. (・ー・)< 想請問噗主在噗中再三強調重點不是錢,也並沒有想限制他人創作,但 2017-05-20 00:30
  • xg0ujp3. (・ー・)< 為什麼要特別提販售?因為如果以噗主在意的「不尊重」來看,單純創作應該也是不尊重的範圍內吧? 2017-05-20 00:32
  • 1OFnAnJM (゚∀゚)< 照噗主的強調來看,所以是創作可以但賣錢就不行嗎? 2017-05-20 00:37
  • Nw4tOPi6 (゚∀゚)< 三次元同人很早就有了,因為是真人大多都是低調進行,適不適合看法因人而異 2017-05-20 00:43
  • Nw4tOPi6 (゚∀゚)< 不過照PO主您的論點看來,所有二創都只能創作不能賣錢不然就是違法、就是不尊重原作/作者/本人,您的意思是這樣嗎? 2017-05-20 00:43
  • J/K5bDE6 ( ◕‿‿◕ ) 先猜這邊風氣就是沒被告拿來賺錢就是可以。還會笑說沒人會先去問被他拿來賺錢的當事人跟作者意見 2017-05-20 01:57
  • P4V8PEE. (゚∀゚)< 想起nico歌手跟J禁但好像不太一樣 2017-05-20 02:00
  • R4jESVYk (゚∀゚)< 不是想引戰 …一直覺得三次元真人二創蠻奇怪的 …那畢竟是真實存在的人跟真人戲劇這種不太一樣 … 2017-05-20 04:08
  • R4jESVYk (゚∀゚)< 除非創作的人是將他們當作一個“角色”來看啦 …但是又蠻微妙的 … 2017-05-20 04:09
  • R4jESVYk (゚∀゚)< 我想今天如果有人畫了你本人的形象圖拿去賣是誰都會一臉黑人問號吧 ?? 2017-05-20 04:12
  • R4jESVYk (゚∀゚)< 畢竟他們不是一個虛構出來的角色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了 ,尊重的部分我想比較偏重人本身而非二創原作這件事 2017-05-20 04:13
  • R4jESVYk (゚∀゚)< 真人二創跟一般而言的二創我覺得不能混在一起看 ,一般來說要販售或創作相關作品日本那邊都是低調進行的 2017-05-20 04:15
  • onG9Ykok (゚∀゚)< 我覺得自己本身被拿來二創賣錢跟自己的作品被拿來二創賣錢是有差的耶...... 2017-05-20 05:17
  • pVKIlL.2 (゚∀。)< 這邊是噗主,我強調不是錢是指重點不在賺多少,再來我確實沒限制他人創作,只是為什麼一定要拿去賣? 2017-05-20 06:41
  • pVKIlL.2 (゚∀。)< 創作可以是因為他們本人並沒有禁止粉絲創作,即使不喜歡也願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2017-05-20 06:42
  • pVKIlL.2 (゚∀。)< 三次元同人確實很早就有,單純創作我很能接受,但同樣一個問題:「創作就創作,但賣錢?」 2017-05-20 06:43
  • pVKIlL.2 (゚∀。)< Nw4tOPi6 >> 差不多是那樣,其實光二創就違法了,但噗中提及的是他們以三次元人物的角色形象為商品做販售 2017-05-20 06:46
  • pVKIlL.2 (゚∀。)< J/K5bDE6 >> 雖然不想承認但確實是這樣,他們也不是賺錢,是以「愛」為由來販賣,但如果不尊重他們,為什麼還要說「愛」? 2017-05-20 06:47
  • pVKIlL.2 (゚∀。)< 三次元真人二創的確很奇怪,特別是他們不是用電影中的演員做創作,反而像是用平常人x平常人,相較之下 2017-05-20 06:48
  • pVKIlL.2 (゚∀。)< (不小心撇到)後者比較⋯⋯侵犯一點吧?畢竟這不是角色x角色 2017-05-20 06:50
  • pVKIlL.2 (゚∀。)< R4jESVYk >> 認同,日本那邊其實身為同人誌大國也沒那麼公開寫同人,而且他們在場上販賣沒關係,因為場次的官方都會有「當日販售權」這東西 2017-05-20 06:53
  • pVKIlL.2 (゚∀。)< (接)但那大概也不會把真人x真人搬到檯面上販售 2017-05-20 06:53
  • pVKIlL.2 (゚∀。)< onG9Ykok >> 我也是這麼想的,這就是為什麼我今天想針對的是只有三次元真人的部份而不是所有二創 2017-05-20 06:54
  • pVKIlL.2 (゚∀。)< 很好笑的是這個圈的人絕大多數都不接受我的看法,我有看到正反兩方的意見,但大多數都是圈內人給,K島這邊有匿名版又大多都不是這個圈裡的,才想來問大家意見 2017-05-20 06:56
  • O83keuPM (゚∀゚)< 真人二創及真人戲劇二創有很大差異,雖然不是圈內人但有感覺到滿多人把這兩者混為一談,原po主要想討論的應該是前者不是後者,但很多人以為原po說的是後者 2017-05-20 08:14
  • O83keuPM (゚∀゚)< 很多看了瑯x榜的人會忍不住把角色投射到藝人本身的行為上,然後因為藝人的意些舉動就開始說xx好萌,接著就生出了xx的同人本或同人周邊商品並且拿去場次上販售,(下接 2017-05-20 08:18
  • O83keuPM (゚∀゚)< 原po想討論的是針對這些行為,大家有什麼看法嗎? 2017-05-20 08:18
  • 49s6w6qk (゚∀゚)< 樓上提的是RPS吧?原PO覺得同樣是創作,FRS可以賣,但是RPS不該賣嗎? 2017-05-20 11:11
  • OVcEPiCw (゚∀。)< O83keuPM >> 差不多的意思,只是我的意思比較偏向真人沒有腳本所以是真實互動,像電影裡的角色他們可以算是另一個人 2017-05-20 11:28
  • OVcEPiCw (゚∀。)< (接)譬如說大家可能會寫電影的二創,但由於是真人演員,所以角色的繪型會像演員本人 2017-05-20 11:30
  • OVcEPiCw (゚∀。)< (接)那麼兩者的性質就不同了,因為YouTuber通常不會有「角色扮演」這種戲碼,所有反應都是真實表現,所以如果說二創他們就是二創他們本人 2017-05-20 11:32
  • OVcEPiCw (゚∀。)< (接)以上述的例子來套,那就是演員本人x演員本人的感覺 2017-05-20 11:32
  • OVcEPiCw (゚∀。)< 我不太清楚什麼是FRS,我認為RPS跟(虛擬角色的)二創那種性質不太一樣,像上面有人提到,自己的作品被二創跟自己本人被二創這不太一樣 2017-05-20 11:33
  • 9qnm7QbQ (゚∀゚)< 以YTer或NICO圈來說,個人是覺得如果是極少量就還好(只印給親友或預購或印調+少量),大量還是要經過本人同意比較好... 2017-05-20 18:57
  • 9qnm7QbQ (゚∀゚)< 其他真人圈子像偶像、演員那類的圈子感覺圈內的規則比較不一樣那另外看(沒接觸不熟) 2017-05-20 18:57
  • OVcEPiCw (゚∀。)< 9qnm7QbQ >> 少量我也覺得還行,起碼就算他們本人知道,或許還願意容忍。偶像我也覺得不太一樣,那種比較偏向J禁我想? 2017-05-20 19:10
  • wowmI77U (゚∀゚)< 其實三次元創作,如果對方不知情或不認可,都是不尊重啊,跟販售不販售無關 2017-05-22 15:33
  • wowmI77U (゚∀゚)< 販售沒有比較高調或低調的問題,就像有人追星追到成為私生飯,這也是不尊重,但他沒有販售啊 2017-05-22 15:34
  • wowmI77U (゚∀゚)< 這樣說吧,如果她鎖文不放tag然後僅供熟人(及熟人的知情人朋友)購買,這樣算高調還是低調啊....? 2017-05-22 15:38
  • wowmI77U (゚∀゚)< 對比那些放在公開場合創作打tag歡迎轉噗分享但不販售的,這樣的販售真的有比較高調嗎? 2017-05-22 15:39
  • vntpAggM (゚∀゚)< wowmI77U >> (噗主)不知情不認可就是不尊重沒錯,我之所以提到販賣就是因為那建立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 2017-05-22 20:05
  • vntpAggM (゚∀゚)< 粉絲很多舉止都不尊重人,那方面的大概Google一下就能找到,但我主要不是討論那個就不特別做其他回應了不好意思 2017-05-22 20:05
  • vntpAggM (゚∀゚)< 其實主要就不要任意讓第三人購買,公開跟私下之類的問題下面也有人提到就不再多回了 2017-05-22 20:05
推文:

無名 iHLSHNEM

發表於 2017-05-20 12:25:46 No.1307

我想說一下,二創本來就是犯法的,只是目前法例是版權人不去告,你們繼續創作都沒問題



最近日本就有一間CAFE,裡面的人COS成某動畫作品的角色(據說店本身也有些相關元素),太紅引起了官方注意,出聲明說明這間CAFE和官方無關,還指出最近很多沒有授權的商品出現,前幾天還出現相關作品的同人商品(不包括同人本)在BOOTH被下架的情況........



真人情況應該比上面更尷尬,同人一般認為是官方宣傳方式之一,所以大部份官方都是,只要不來搶我生意都不太管(像N+就有說明同人本OK,其他同人商品要出會受到一定限制),但真人有些不同,除非本人不介意這種行為,要不然他們認真要告下去也是可以的,尤其是有營利行為(不要以為可以用同人作藉口,始終還是有金錢上的利益)
  • OVcEPiCw (゚∀゚)< 沒錯,這還是他們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因為有營利行為所以問題更大,但那些創作後拿去賣的就是一個覺得自己沒錯或不管怎樣就是要繼續做 2017-05-20 12:45
  • OVcEPiCw (゚∀゚)< 我想跟大家討論的是這真的是我的問題嗎?我點出的事實跟論點到底哪裡有問題?他們一直不斷強調做這個賺不多,但那並不是問題所在,沒人管他們用這個收入多高 2017-05-20 12:46
推文:

無名 WPqi.C0Y

發表於 2017-05-20 12:46:48 No.1308

>>OVcEPiCw文長用回的

>1. 不排斥三次元人物被二創,反對二創後被拿去做商品

這真的很奇怪,試想自己有天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粉絲畫成二創"商品"拿去賣是怎樣的感覺吧...

而且對方還口口聲聲說這是因為愛你



>2. 自己的作品被二創與自己本人被二創性質不相同,前者固然有問題,但面對後者應該更嚴謹些吧?

自己的作品被二創可能會感到開心,那是對方給自己的一項肯定

後者?喜歡我本人?還拿去賣賣?感覺有點變態啊



>3. 重點不在賣周邊賺多少錢,而是不經本人允許的販賣行為

其實,如果對方畫了你的周邊,還真的賺了大把鈔票,那就會是重點了

二創同人周邊之前會被默許是因為他沒有賺多少錢,但如果賺很大就另當別論了

原作可不可以要求分紅啊?



>4. 圈內人認為二創後販賣他們的商品就是愛的表現

圈內人在此。雖然也不是沒有出過二創周邊,但覺得販售周邊商品是否OK這點也該討論

以前普遍都認為同人周邊只是出爽的,所以官方都睜一眼閉一眼。但現在隨著同人發達,確實有人靠二創周邊賺進大筆鈔票

有沒有傷到官方的利益?我認為應該是有。

製作動畫養IP投資一堆,結果本來該進帳的周邊利潤還是被其他人賺走了。

我如果是投資人我也會很生氣。

有沒有聽過「同人畫得比官方好看」「同人做的比官方精緻」這種論調?

近年版權意識越來越被重視,戰車與少女禁止販售同人周邊就是開端



>5. 其實有管道聯絡到YouTuber本人,但沒人嘗試便擅自販售

試想一下自己如果是那位YouTuber吧

那感覺一定滿滿黑人問號



>6. 有人認為「那些創作者的愛都變成不尊重了,真的很傷人QQ」,但我認為愛他們就要尊重他們,不是嗎?

是,愛就是尊重

利用YouTuber的名氣做周邊賺錢,除非是得到本人許可,不然就是不尊重



>7. 有人認為「你的確沒有叫他們不要創作,但是他們被傷害到導致不創作。是你的言論讓他們選擇不再創作,你在無意間對他們造成了創傷和創作的壓力」,那麼請問我只希望他們不要擅自販售,為什麼會因此受傷?

那我想問他們為什麼一定要販售?

販售自己的純原創不行嗎?

販售自己畫的同人"本"不行嗎?

為什麼一定要做別人的"周邊"來賣錢呢?



8. 也有人說我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只要創作後不販售不就不會

被打到嗎?

我認為在網路上發表塗鴉創作是OK的



以上純屬小島民個人見解
  • OVcEPiCw (゚∀゚)< 謝謝你說出我的心聲,看到圈內其實不少知名大手還說要繼續出我當下真的很……百感交集,我買過他們不少周邊,原因是我支持創作者而不是支持他們不尊重本人想法 2017-05-20 13:03
  • OVcEPiCw (゚∀゚)< 如果賺很大確實又是另一個問題,我也很好奇到底為什麼一定要賣? 2017-05-20 13:03
  • OVcEPiCw (゚∀゚)< 版權問題很難解決,特別是現在同人二創販售已經是蓬勃發展中的狀態 2017-05-20 13:03
  • OVcEPiCw (゚∀゚)< 不管是誰,我相信沒有人會接受「自己」被當作商品賣吧?如果本人允許就算了,但他們根本不知情 2017-05-20 13:03
  • OVcEPiCw (゚∀゚)< 我非常同意你在第六點說的,如果不尊重他們還說愛,那真的很諷刺 2017-05-20 13:04
  • OVcEPiCw (゚∀゚)< 同人本的話也是一個問題,我認為也是有扯到錢,雖然說題材跟劇情那些都是作者原創,但譬如說YTerxYTer打砲,那也……對 2017-05-20 13:04
  • OVcEPiCw (゚∀゚)< 網路上發表塗鴉創作確實可行,他們本人自己在推特上還會轉推,能保證是不會有問題的 2017-05-20 13:04
  • WPqi.C0Y (゚∀゚)< 同人二創販售蓬勃發展,可是原創產業卻相對低靡,這明明是很畸形的情況啊 2017-05-20 15:45
  • WPqi.C0Y (゚∀゚)< 坦白講我很難相信"知名大手"出這種周邊不完全是為了"愛"而"不賺",說出這種話的大手太虛偽了 2017-05-20 15:49
  • WPqi.C0Y (゚∀゚)< 只要當過大手賣過的都知道,自己出一款二創周邊可以賺多少,就回到我最後提的"真的愛為什麼不尊重原作一定要賺這筆" 2017-05-20 15:53
  • OVcEPiCw (゚∀。)< WPqi.C0Y >> 它是,但通常這種問題討論到最後還是沒有解決問題,就跟人一樣,個性成形了就很難改了 2017-05-20 15:54
  • OVcEPiCw (゚∀。)< 有些說來賣就是為了賺成本費跟攤位費,天啊那一開始不要賣就好了不是嗎……? 2017-05-20 15:54
  • WPqi.C0Y (゚∀゚)< 另外說,如果自己被寫成跟別人打炮的本,看到當下一定會很想哭 2017-05-20 15:54
  • WPqi.C0Y (゚∀゚)< 如果CP不是自己的對象,或已經有配偶的情況下那更尷尬........... 2017-05-20 15:55
  • OVcEPiCw (゚∀。)< WPqi.C0Y >> 有些甚至已經結婚了,但還好,他們算是退了很大一步讓粉絲去創作,應該說他們其實心裡也明白沒辦法完全控制他們 2017-05-20 18:37
推文:

無名 WPqi.C0Y

發表於 2017-05-20 12:57:44 No.1309

可能有點離題,不過還是想討論

最近這幾年的觀察

不只是台灣,日本也越來越多"商業利益行為"投入同人的趨勢

有些甚至太高調導致官方不得不注意了

下面有串韓國太太畫YOI賺一千萬被炎上的,還有那個國外靠二創Patron月入兩百萬的

這種消息漸漸多了起來後,我想以後官方對同人的態度也會有所改變

現在原創動畫難生存,官方也都是靠IP紅了狂賣周邊來回本

所以以後周邊精品對官方來說會是很重要的命脈

或許以後會有更多官方明確規範限制二創周邊,像N+那樣

或者限制周邊利益要回饋給官方之類的



不然,同人就是比做商業原創賺錢

那為什麼要做原創?
  • OVcEPiCw (゚∀゚)< 噢別在意我不介意你用這串討論這個XDDDD,你說的確實也是一大問題,題外話是日本起碼是有版權允許的,但同人比官方賺錢這點就真的不太好 2017-05-20 13:10
  • OVcEPiCw (゚∀゚)< 官方確實該訂規範,起碼如果官方有訂一些相關規範,台灣人這裡也可能比較願意收手些,官方沒有要求分紅已經算大發慈悲了…… 2017-05-20 13:10
  • OVcEPiCw (゚∀゚)< 同人賺得比原創多真的很糟,特別是官方那裡舉例說做動畫,要動用的人力跟資金,如果拿來跟同人比……嗯 2017-05-20 13:10
  • KlK1hGvg (゚∀゚)< 唉呀~二創有創作自由不要打壓啦~二創同人賺得多是二創同人爭氣,二創同人賺的本來就是原作賺不到的~safe啦~ 2017-05-20 15:23
  • Vy6/B9dg (゚∀゚)< 樓上不要反串啊www說到官方限制想到SBR,因為三麗鷗就是靠IP跟周邊的公司,所以營利禁止,但不營利的同人圖文SAFE 2017-05-20 22:52
推文:

無名 OVcEPiCw

發表於 2017-05-20 11:51:00 No.1306

一樣,這邊是噗主,因為整串有點長,所以做個整理跟幾個問題希望能跟大家討論



1. 不排斥三次元人物被二創,反對二創後被拿去做商品



2. 自己的作品被二創與自己本人被二創性質不相同,前者固然有問題,但面對後者應該更嚴謹些吧?



3. 重點不在賣周邊賺多少錢,而是不經本人允許的販賣行為



4. 圈內人認為二創後販賣他們的商品就是愛的表現



5. 其實有管道聯絡到YouTuber本人,但沒人嘗試便擅自販售



6. 有人認為「那些創作者的愛都變成不尊重了,真的很傷人QQ」,但我認為愛他們就要尊重他們,不是嗎?



7. 有人認為「你的確沒有叫他們不要創作,但是他們被傷害到導致不創作。是你的言論讓他們選擇不再創作,你在無意間對他們造成了創傷和創作的壓力」,那麼請問我只希望他們不要擅自販售,為什麼會因此受傷?



8. 也有人說我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只要創作後不販售不就不會

被打到嗎?



以上,希望可以跟大家稍微討論一下
  • iYpZi9nA (´,_ゝ`)< 我買了不少Pewdiecry本,不懂哪裡有問題 2017-05-20 22:23
  • KQdm9TfQ (゚∀゚)< LNG有說過,有人拿他們做BL配對他們會很尷尬(因為還有人把本拿給他們看)。帶是他們沒有限制創作。可是既然他們會該尬被拿去做同人本,那把本拿出去賣是有尊重LNG嗎? 2017-05-20 23:06
  • KQdm9TfQ (゚∀゚)< 買和賣的可以因為愛,可是有想過當中的「尊重」這件是嗎?有些歐美的YouTuber知道自己會被拿出來做本,也有YouTuber自己念過自己的本。但我不覺得有買或賣這件事是件值得拿出來在檯面上說的 2017-05-20 23:11
  • KQdm9TfQ (゚∀゚)< 補充,PewDiePie知道自己有被拿出來做成本,可是我沒印象他有表示過負面的看法。(不過他就是那種調調,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支持的(つд⊂) 2017-05-20 23:13
  • YWJPGUiA (゚∀゚)< 大概要六嘆主動罵人才會收斂吧ㄏㄏ 2017-05-20 23:19
  • PXOuEhyo (゚∀゚)< 我不太理解噗主的邏輯,3次元的實況圈、偶象圈不行,那歐美圈你早該出來嗆聲了,本本滿天下的歐美圈也是3次元啊? 2017-05-20 23:44
  • sGo2cY9o (゚∀。)< (噗主)這次的問題是他們不知道他們被做成商品,Pewdiepie如果知道也不介意那沒關係,重點是很多人不知道 2017-05-20 23:50
  • sGo2cY9o (゚∀。)< 另外我認為歐美圈如果以漫威舉例,那是角色x角色,但實況跟偶像他們並不是一個角色的存在 2017-05-20 23:51
  • PXOuEhyo (゚∀゚)< 噗主說了一堆似是而非的規矩,其實就很簡單一句"尊重他人,注意肖像權"....... 2017-05-20 23:52
  • PjjUTodU (゚∀。)< 「Pewdiepie如果知道也不介意那沒關係」那Pewdiepie大概不介意這個吧 #cutiepieRule34 2017-05-21 00:12
  • 1BLf5tiE (゚∀゚)< PjjUTodU 他崩潰了wwww https://youtu.be/pCDZsHuXV9E 2017-05-21 00:36
  • 1BLf5tiE (゚∀゚)< 是說,PewDiePie和Cry和Ken有一起念過粉絲的本,影片內容就是邊念邊吐槽加爆笑吧wwww 2017-05-21 00:38
  • MwLI08Zw (゚∀゚)< PXOuEhyo >> 肖像權確實也是一環,只是我主要想討論的點並不是這個所以不多加描述XDD 2017-05-21 01:29
  • MwLI08Zw (゚∀。)< 哦對,這邊一樣是噗主,帳號一直切來切去真的很抱歉m(_ _)m 2017-05-21 01:30
  • lzi./Y5U (゚∀゚)< 歐美圈也不是只有角色X角色吧?拿Colezra來說好了,他們也不是角色啊... 2017-05-21 03:04
  • gJrpMDx2 (゚∀゚)< 我是PXOuEhyo,如同上面所說歐美圈並不只是角色X角色,大部分都會延伸到現實以本人為創作,但解讀噗主的言論卻感覺是雙重標準在看 2017-05-21 05:03
  • gJrpMDx2 (゚∀゚)< 而且從噗主的幾個問題點都可以看出來,其實噗主早已有內心答案而不是要"討論",噗主想表達的就是YTer圈應該要有約定成俗的自律規則,來達成YTer與粉絲的相處平衡吧??? 2017-05-21 05:23
  • MwLI08Zw (゚∀。)< (噗主)我的意思是撇開肖像權不談,演員本人是飾演一個角色,那例如怪產,他們角色的裝扮與演員本人平時裝扮不同 2017-05-21 11:40
  • MwLI08Zw (゚∀。)< (接)那麼角色的裝扮一般都是以原作為主,二創的圖文繪型自然也是照原作設定進行,演員本人不是角色,但大家是以怪產的角色與角色來創作 2017-05-21 11:43
  • MwLI08Zw (゚∀。)< 我確實想討論,但沒人能合理回應我的問題,你認為我問為什麼要創作後販售,結果他們回說因為愛,能讓人滿意? 2017-05-21 11:45
  • CBI2sfxw (゚∀゚)< 創作後販售不是因為愛就是因為錢,噗主是想聽錢這答案嗎?wwww為什麼因為愛就不能讓人接受? 2017-05-21 14:55
  • Q0I44TFw (゚∀。)< CBI2sfxw >> (噗主)所以因為愛可以不尊重他們擅自販售? 2017-05-21 18:33
  • Q0I44TFw (゚∀。)< 我所謂的不尊重在於他們販售的是本人的角色形象,而且沒有經過本人允許,我和部分島民也提到第二點 2017-05-21 18:38
  • Q0I44TFw (゚∀。)< 我認識日坑及歐美非YouTuber坑的人,他們也認為如果有扯到金錢上的往來應該先詢問本人意見 2017-05-21 18:40
  • Q0I44TFw (゚∀。)< 而我有提到日本如果賣真人的話採用的少量販售及私下販售,他們的方式我不確定,但我自己的想法就是不隨便販售 2017-05-21 18:46
  • Q0I44TFw (゚∀。)< 這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解釋才好www,希望你能理解,如果沒辦法的話我會再想想如何解釋 2017-05-21 18:48
  • ynTPNhdA (゚∀゚)< 反正看來重點在「尊重」,我覺得啦,交給本人去定義就好,不要把自己的道德套在別人身上 2017-05-21 20:32
  • Q0I44TFw (゚∀。)< ynTPNhdA >> 那請問,在真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拿去物化後公開販售是合理的? 2017-05-21 21:02
  • p9Nyay.A (゚∀゚)< 其實我覺得拿活人來創作還是會侵犯當事人的人格權欸....至於電影 影片裡的造型的話 那個造型肖像權是屬於片商的喔 2017-05-21 21:34
  • ynTPNhdA (゚∀゚)< Q0I44TFw,那重點就在「詢問本人」,而不是「販賣」這件事上了啊 2017-05-21 21:38
  • R2WYj.yI (゚∀゚)< 你不也說了“” 2017-05-21 22:18
  • R2WYj.yI (゚∀゚)< 你不也說了“Pewdiepie如果知道也不介意那沒關係”,那一直強調販售幹嘛,要做的應該是宣導詢問本人意願,而不是禁止販售吧 2017-05-21 22:21
  • eqVWT2DY (゚∀。)< Q0I44TFw >> (噗主)你說的沒錯,我沒一開始講清楚不好意思XDDDD,我是說同樣是他們本人不知道的同一件創作,可以單純放在網路上就好,但不該不經允許就販賣 2017-05-21 23:20
  • eqVWT2DY (゚∀。)< 問題的確是他們沒問本人就直接販售,但我主要想討論的是為什麼會有人認為要等到他們說不才罷手 2017-05-21 23:23
  • eqVWT2DY (゚∀。)< 或是為什麼他們可以說愛但不尊重他們。雖說我反不經允許的販售,但我沒有權力去制止任何人的行為,只是讓人知道這不尊重他們 2017-05-21 23:26
  • eqVWT2DY (゚∀。)< 那為什麼我會放K島,就是因為圈內大多認為他們賺不到多少錢所以合理化自身行為,我放在這裡可以跟其他圈外別的歐美看 2017-05-21 23:28
  • eqVWT2DY (゚∀。)< 更正,歐美坑。或日坑的人討論他們的觀點與我的觀點。事實上這也不是什麼自己的道德,道德最低底線(法律)也有相同法令 2017-05-21 23:30
  • 9mEumFxU (゚∀゚)< 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盲點了。『喔,我就是喜歡他們長得帥,所以做成商品來賣,跟愛無關這樣行了吧?』這樣的理論原PO就能接受了? 2017-05-21 23:49
  • 6jlD9r6k (゚∀゚)< 我是覺得原PO要解決問題,直接去問那些被做成商品的本人對有人把他們形象做成商品還拿去買就好,反正他們在意就會行動,不在意就算幫他們擔心也沒意思 2017-05-22 00:04
  • q9pW5pQQ (゚∀。)< 9mEumFxU. >> (噗主)當然不是www,因為他們好像把他們的愛當成一個多 2017-05-22 12:30
  • q9pW5pQQ (゚∀。)< 抱歉按到,堂皇冠冕的理由,但像下面有人講的,愛不就是尊重嗎? 2017-05-22 12:32
  • q9pW5pQQ (゚∀。)< 6jlD9r6k >> 問本人這點我其實一直在考慮,主要像我說的,我沒辦法控制販賣行為,但如果為保護他們本人自身的權益我會想那麼做 2017-05-22 12:34
  • q9pW5pQQ (゚∀。)< 但這引發的問題有會更多,舉例:因為他們創作的人很多,不可能每個都回我,那他們如果只最後說那不要賣那些跳出來說不要的人的就好,最終還是不能解決問題 2017-05-22 12:36
  • q9pW5pQQ (゚∀。)< 再來還有,如果其中有人說可以,那以某些人的邏輯,是不是又要怪我說「看吧他們覺得可以啊」?但像你說的,我重點在沒事先問過沒獲得允許 2017-05-22 12:38
  • q9pW5pQQ (゚∀。)< 再來我也不懂為什麼明明不是我來賣還要我去幫他們問……希望你別會錯意,我是說在我提出這件事後,那些創作者為求尊重應該去詢問本人 2017-05-22 12:41
  • q9pW5pQQ (゚∀。)< 而不是搞到我現在還在猶豫要怎麼跟他們解釋這一連串的東西,我不希望家醜外揚,還有歐美一般不會做這種事所以要解釋會有點困難 2017-05-22 12:42
  • q9pW5pQQ (゚∀。)< 那我也不是賣的人,我也搞不清楚為什麼他們要這樣,那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講會比較好 2017-05-22 12:43
  • q9pW5pQQ (゚∀。)< 看得出來我現在是極力反販賣,那以我的說詞會不會影響他們本人的看法讓他們不同意?我想會的。 2017-05-22 12:44
  • q9pW5pQQ (゚∀。)< 以我翻譯做例子,我是想翻譯的人,我跟本人說我為了推廣他們所以做翻譯;那如果我覺得翻譯就是盜片,我就跟他們說有人拿你的片來賺觀看,這樣的感覺 2017-05-22 12:45
  • y5derwn2 (゚∀゚)< 愛他們就分享youtube就好,別二創了,這才是尊重。 2017-05-22 18:51
  • y5derwn2 (゚∀゚)< 除非他本人同意,被創作進去的相關人等也同意。不然就是不尊重人啊。 2017-05-22 18:52
  • vntpAggM (゚∀゚)< 再次重申,他們都是允許自己被二創寫同人文或畫成圖的,但他們沒說過允許自己被拿去賣 2017-05-22 20:06
推文:

無名 Kv.5DlWI

發表於 2017-05-22 14:27:35 No.1317

非YTber圈內人,但有萌二、三次元同人,是作者也有出過本,整串看下來還是不太理解噗主的想法。



首先是為什麼單純創作可以,販售就不行?

前面推文也有人提過這個問題,未經本人同意販售是不尊重我懂,那為什麼未經本人同意去妄想而寫文畫圖就可以?

以我自己的想法來說,我覺得單純創作也是在不尊重的範圍內,甚至前面回應也有提到「如果自己被寫成跟別人打炮的本,看到當下一定會很想哭」,這應該不僅限於販賣,單純創作也是一樣的吧?

噗主又再三強調提販售的重點並不是要說營利,但您就是提到販售了,然後又說人家提到營利是劃錯重點......。況且您自己承認您有購買過創作者出的周邊了。



另外就是噗主一直在提真人同人的問題,我覺得若是以「不尊重」來講,二次元同人也是在不尊重的範圍內啊。的確三次元同人比較容易造成本人困擾,需要更加謹慎處理,但以身為一名作者來說,如果我筆下的兩個原創角色被人擅自拿去創作,我也會覺得不受尊重,我覺得兩者的程度是不能拿來比較的,沒有哪一個圈子就比哪一個圈子更不尊重當事人/原作者。

(至於會把同人誤認為是現實的人,我覺得那是讀者的問題而非創作者的問題,也是會有人分不清楚二次元和三次元的,這種讀者並不只有三次元有)



同人圈一直都是處在窺探官方臉色的情況下,有的官方樂見同人發展,有的官方不願意,而在這個灰色地帶中,也就難免每個人都有自己理解的「尊重標準」。

我自己認為的尊重是(1)不以自己的妄想騷擾當事人/原作者;(2)不在非圈內人面前提起圈內的事情;(3)在放創作的部落格加上警語及設置密碼,而底線就是不造成當事人/原作者/官方困擾。



就像我上面說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啊,但整串看下來我覺得噗主只是想將自己的價值觀和想法強加在別人身上,別人的愛就不是愛、別人的尊重就不是尊重、別人的標準就不是標準,一點也沒有想要討論或是聽反方意見的意思。



您提這一點出來到底是為了什麼呢?是希望所有創作者都不要販賣作品,所有的同人展都不要辦嗎?還是所有創作者都在問過當事人/原作者/官方後再進行創作呢?還是想要在您待的圈子內建立起一套規則呢?
  • XxtBhL.A (゚∀゚)< 三次元同人造成的困擾比二次元多太多太多了吧,兩者根本不是同一個水平。同意上一篇說必須低調,單純創作可以,但拜託請一定要低調,販售一定不可能太低調對吧? 2017-05-22 14:47
  • htAevNCU (゚∀゚)< 聞到一股想當圈管的味道 2017-05-22 14:48
  • htAevNCU (゚∀゚)< 是說噗主,不是說回應 2017-05-22 14:48
  • XxtBhL.A (゚∀゚)< 二次元同人冒犯的是對原作者的智慧財產權,但三次元同人冒犯的是當事人的人格權,當然都有尊不尊重的問題,但明顯三次元就是嚴重很多,為何自己的愛要建立在對人的傷害之上呢 2017-05-22 14:49
  • u2kMLqSo (゚∀゚)< 你的愛讓被出成CP的當事人感到被汙辱,他可以提公然侮辱喔。原po有沒有要建立規矩我不知道,不過整串看下來是有人的愛喜歡建立在很危險的邊緣讓人看來捏一把冷汗耶 2017-05-22 15:59
  • u2kMLqSo (゚∀゚)< 再說二次元跟三次元不一樣,可以不要混為一談嗎?有人是不萌三次元的喔 2017-05-22 16:00
  • Kv.5DlWI (゚∀゚)< (1)我知道有人不萌二次元。(2)二次元冒犯的是著作財產權,其中也有一項叫做著作人格權,就算萌二次元也是會被告的喔。 2017-05-22 16:11
  • Kv.5DlWI (゚∀゚)< (接上)(3)因為二次元問題比較少所以就可以賣?我以為噗主的重點是「尊不尊重」,原來尊重也有分尊重得多和尊重得少的。 2017-05-22 16:13
  • Kv.5DlWI (゚∀゚)< (接上)(4)販售不可能低調,但在這個時代,所以有創作只要一放上網路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見,我不知道噗主是以什麼論點判定高調低調。 2017-05-22 16:13
  • Kv.5DlWI (゚∀゚)< (更正)(1)是三次元,打錯,不好意思。 2017-05-22 16:14
  • Kv.5DlWI (゚∀゚)< (接上)(5)「為何自己的愛要建立在對人的傷害之上呢」←所以單純創作也不行啊。 2017-05-22 16:16
  • wowmI77U (゚∀゚)< 完全同意樓上 2017-05-22 16:48
  • Kv.5DlWI (゚∀゚)< 理解噗主可能是出自好意,但不認同噗主以自己的標準劃了一堆線要別人跟著一起遵守。可以推廣,但沒必要認為和自己不同就是錯的。 2017-05-22 16:50
  • wowmI77U (゚∀゚)< 以尊重為基礎的話,創作也需要經由對方同意。哪有「我沒販售所以我尊重的多點」。如果對方覺得不舒服要提告,你就算放在網路上,不管二次元還是三次元,官方(或本人)都能提告啊 2017-05-22 16:51
  • wowmI77U (゚∀゚)< 就算只放在網路上←漏字 2017-05-22 16:53
  • OC0KaHWg (゚∀゚)< 所以以這個邏輯來講,場次是根本不能出任何RPS或是跟真人有關的本子或周邊吧? 2017-05-22 17:13
  • wFBZ65Zs (゚∀゚)< 超同意Kv.5DlWI2017-05-22 17:59
  • 4jXi6JmI (゚∀゚)< 推這篇,未經同意創作和販售一樣都是不尊重! 2017-05-22 18:21
  • D3EWwcJo (゚∀゚)< 推~ 2017-05-22 20:49
  • Lpc9uriM (゚∀゚)< 認同萌3次元人物有影響當事人的可能,cp向甚至 2017-05-22 23:34
  • Lpc9uriM (゚∀゚)< 甚至r向還是考慮一下你所萌的人的感受吧。想像一下在網上有人把你寫成本子主角的感覺好嗎? 2017-05-22 23:35
  • IE2e.e9s |ー`)< 我男朋友要是被拿去寫或畫打砲(不論跟同性或異性)都會覺得超爽der,不過我覺得他應該是特例中的特例啦 2017-05-23 11:01
  • BWgcpryY (・_ゝ・)ㄏ https://youtu.be/l0PAIBIGE0U?t=5m16s 世界上人百百種,能接受的肯定有 2017-05-23 15:38
推文:

無名 1BLf5tiE

發表於 2017-05-21 01:36:30 No.1310

先打預防針:我沒說不能做。

只是麻煩不要做的太高調,以及尊重被創作者

我只是把"我覺得""有可能"會發生的"最壞"的情況列出來

不一定會發生



二次元的創作我就不提了,上下回應、串都有人提出來,可以去看看。我只先說都有人會相信二次元裡面的故事情節,甚至有人會模仿A漫H漫的情節。

如果是三次元二創,會不會有不知情的人相信裡面的故事的可能信?

無論是聲優、演員、歌手、YouTuber,拿他們來創作,如果一般向還可以,創作到H的或有戀愛向的話,如果當事人沒那性向或有伴侶(伴侶根本的CP不一樣)的話,被拿來創作的當事人會很尷尬。

可是如果是吃這CP但是沒追當事人的粉,會不會誤會本的CP是真的?又或者更糟的會不會有當事人的黑粉拿本去散播對當事人不利的謠言?(這也可能是我想太多



然後,如果三次元的人物,如果有自己二創的形象,他有說可以供其他人使用嗎?有的話,就沒差;如果沒有,任意使用也算是侵權,如果創作出讓當事人感覺有到有名譽受損的話,當事人也可以提告或從此不讓他人再拿自己的二創形象去創作



不過有接觸過二創圈的YouTuber,或其他三次元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自己「有可能被創作」

但是知道不等於接受,也不等於同意拿自己當大家的創作素材



可是愛是不能控制的,有人愛到想用他們產糧,也會有人愛到去吃他們的糧

所以了解的多半不會去限制或禁止



可是麻煩各位同好不要太高調,產的時候注意一下內容,太超過的限制觀看的人、或鎖噗鎖文、或TAG、或.....



販賣的部分牽扯到金錢,就算有愛也要注意一下←不過這點不限三次元,二次元的二創也要注意(只是三次元如果要告不會只告侵權和智慧財產權,請注意
  • b5yOtxxU (゚∀゚)< 日本對這方面真的蠻敏感的,只是畫一般向的圖沒甚麼,但如果是涉及CP的記得以前都會放在加密網站(推特的話也一定是私帳) 2017-05-21 02:09
  • gJrpMDx2 (゚∀゚)< 幫你整理一下重點: 這圈子內該定個淺規則,粉絲要遵守。(例如J禁有默契要低調 2017-05-21 05:31
  • MwLI08Zw (゚∀。)< (噗主)我承認我是有點高調談論,但主要是讓這圈的創作者能都看見且思考這問題 2017-05-21 11:48
  • MwLI08Zw (゚∀。)< 哦天啊對不起我看錯了XDDDDD,你好像在說創作者不要太高調 2017-05-21 11:49
  • MwLI08Zw (゚∀。)< 你說的點我都頗認同,真人的話不多說大概就是P禁,他們是允許大家創作,但自己九吃 2017-05-21 11:51
  • MwLI08Zw (゚∀。)< 抱歉,九成。不會想看到這種東西。 2017-05-21 11:52
  • sXaFoRdE (゚∀゚)< 慶幸我吃的是歐美糧,官方自己撩完還交代同人記得畫這個梗.... 2017-05-21 22:22
  • sXaFoRdE (゚∀゚)< 我並非覺得官方這麼做那二創就是對的,二創依然能被提告的。只是一串看下來覺得好緊張,真的跟我所待的地方不同... 2017-05-21 22:23
  • FtnGyf5A (゚∀゚)< 同樓上+1,雖然知道原PO好意啦,只是嗯. 2017-05-21 23:04
  • eqVWT2DY (゚∀。)< (噗主)如果樓上是在說態度的話,我會願意因為這個和各位道歉,但我不是沒原因火大 2017-05-21 23:41
  • eqVWT2DY (゚∀。)< 噗裡最前面我貼的那一長串好聲好氣講就讓創作者崩潰,連朋友都認為是我的問題然後說些有的沒的,只因為我說這樣可能引起他們本人反感跟不尊重他們,能稍微理解為什麼我生氣吧?XDDDD 2017-05-21 23:43
  • wowmI77U (゚∀゚)< 倒不是態度的問題,只是A今天覺得這個不行所以加上了規範甲。B今天覺得這不行加上了規範乙。最後你們有了好多規定...幸好我追的演員玩得比我還沒尺度XDDDDD 2017-05-22 15:20
  • wowmI77U (゚∀゚)< 你們很辛苦...就這樣 2017-05-22 15:20
  • vntpAggM (゚∀゚)< wowmI77U >> (噗主)也不算規範,沒人能阻止別人做事,只是希望能讓大家反思自己可能會造成什麼後果,最終還是自由心證了 2017-05-22 20:10
  • wowmI77U (゚∀゚)< 給噗主,在我看來您做的不是要大家反思,是在糾正大家並傳達一個想法:我這樣才是對的,你們賣書是錯的 2017-05-22 20:52
  • wowmI77U (゚∀゚)< 就如您所說,「這樣做會引起本人反感跟覺得不尊重他們」那貴圈如果想保護他們,就不應該創作,遑論出本。 2017-05-22 20:53
  • wowmI77U (゚∀゚)< 畢竟本人都已經很明確傳達「不喜歡」了(我有看到你說他們會分享粉絲創作,但我也看到了您說他們不喜歡並反感) 2017-05-22 20:54
  • wowmI77U (゚∀゚)< 您提出的狀況一下子說他們反感,一下子說他們會按喜歡甚至追蹤粉絲,所以並不確定貴圈的官方到底定位在哪...我也是看的一頭霧水就是了XD 2017-05-22 20:56
  • wowmI77U (゚∀゚)< 如果您是要說「他們雖然反感但不反對也允許」跟「販售書籍會引起人家反感吧!」我只能說....你們連創作都會引起反感啊....你們真的在乎人家反感嗎...? 2017-05-22 21:00
  • T1ehvx72 (゚∀゚)< wowmI77U 有接觸過YouTuber圈嗎?有實況主說過他覺得尷尬,但是他也說沒有禁止和反對創作 2017-05-22 21:18
  • vntpAggM (゚∀゚)< wowmI77U >> 那到目前有人能解釋為什麼一定要拿去賣嗎?他們不喜歡但他們願意退讓一步讓粉絲自由創作,所以我自然不會說什麼不要創作 2017-05-22 21:19
  • T1ehvx72 (゚∀゚)< 在我看來真正想說對錯的是wowmI77U吧?如此高標準的打自己的道德觀套在其他人身上 2017-05-22 21:19
  • vntpAggM (゚∀゚)< 先聲明一下出本也不是我出的。而且他們分享的粉絲創作是圖,很單純就是圖,而不是文。 2017-05-22 21:21
  • T1ehvx72 (゚∀゚)< 沒限定創作是因為人的思想不能被控制,所以只好說實際會造利益上問題的部分,因為利益比較明確。你拿道德跟人勸說,誰知道你們的道德是不是在同個水平? 2017-05-22 21:21
  • wowmI77U (゚∀゚)< 我沒有這麼高的道德標準啊,我是引用原噗主的話耶 2017-05-22 21:22
  • wowmI77U (゚∀゚)< 我沒有接觸這個圈子,只看見原噗主的說法 2017-05-22 21:23
  • wowmI77U (゚∀゚)< 利益部分固然明確,但網路創作跟販售其實都一樣是犯法的啊...在結果上不是一樣的嗎orz? 2017-05-22 21:24
  • wowmI77U (゚∀゚)< 為什麼要拿去賣...我哪知道...T_T所以你接受他們印成本四處推廣?不接受圖利? 2017-05-22 21:25
  • T1ehvx72 (゚∀゚)< wowmI77U 最能實際看得出利益的部分是金錢方面,也就是跟販售相關。如果你人為販售跟創作的利益是同等的,你可以用回應或再開一串 2017-05-22 21:45
  • T1ehvx72 (゚∀゚)< 然後,噗主說的也是販售部分,你已經把噗主的重點滑坡到創作上了 2017-05-22 21:46
  • wowmI77U (゚∀゚)< 我無所謂,只是好奇到底在幹嘛所以想弄懂。既然他很在意販售那就繼續吧~ 2017-05-22 21:59
推文:

無名 u4cRNGQA

發表於 2017-05-22 18:37:51 No.1318

也非圈內人,因為這串跑去看了一些噗上的相關討論,

自己其實也不是很在意販售不販售或該不該創作,覺得這是個人自由

(畢竟同人販售交流會也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誕生的)



不過看著一些人覺得創作三次元二創跟二次元二創

根本沒甚麼不同的態度也蠻讓人反感的...自己覺得二次元跟三次元還是有相當差距的

有些事不在於你做了甚麼,而是自己心中得先建立一個基本對錯觀念的認知

比如二創本就是灰色地帶,這是你自己應該要先知道的事



不管是二次元或者三次元二創本身都有對人物或官方有不尊重甚至侵犯的可能

對方只要覺得自己或作品被侵犯覺得不舒服,都有權利叫你停止創作

但為了怕給粉私觀感不佳的印象其實很少人會特別出來講這件事

只是因為,畢竟和跟被二創的不舒服相比之下"商品形象"來的更加重要

(尤其對YT這種只能算半個藝人的,J禁會規則這麼嚴是因為已經是商業藝人了)

但是沒有阻止不代表對方不在意或者默許,默許不代表你沒有侵犯對方



二創一直都是很難以界定模糊的地帶,覺得原PO也不要太過追打

大家也不用把道德標準拉太高去爭論對或錯,也許這例子不太恰當

就和大家都會在網路上追動畫番看漫畫連載,不是說你看了就罪該萬死

但起碼你也得知道你看的這些東西都不是合法代理的





正式因為就是有人沉溺在這些環境中分不清對錯才會讓人困擾

才會時常有下面這些常見的現象↓



「覺得這抄襲沒甚麼吧?二創難道不是抄襲嗎?反正他創作的品質比原作好太多了啊,who care原作(´・Å・`)」

>然後還跑去原作那邊覺得他在意抄襲(二創)根本小心眼,人家抄(二創)是看得起你

>原作吞不下去這些言論心底不甘心的話可能乾脆就退圈了



「買實體作品的人也太白癡了吧,明明網路上隨便看都有還是日本最新的(σ′▽‵)′▽‵)σ」

>因為太習慣漢化組,正式代理出來不能接受翻譯而跑去官方留言說XX翻譯組進度又快又翻得比你們好

>削減了官方代理作品的熱情,從此只代理絕對會賣得熱門作,冷門作不是斷尾就是根本不代理



「我是因為XX的作品才入坑的!A和B的互動真的跟XX的作品創作的一樣好萌!」

>結果就整天跑去別人YT下面各種求CP互動刷存在感,A和C互動一直刷B為什麼不在

>覺得刷AB的情況太誇張,A和B可能就私下協定未來盡量不一起互動了or退圈

.

.

.

.

(以下略,歡迎舉例)





要時常審視基本認知來提醒自己和他人的原因,

就是怕這些老鼠屎鬧出大事或者自己變成老鼠屎了好嗎?

所謂"一個腦殘粉勝過十個高級黑",真正可怕的其實都不是這些反感的人

最可怕的一直都藏在所謂的真愛粉等著昇華啊(?)

隨時警惕,勿忘之(´◓Д◔`)



>後面好像有點離題了,抱歉
  • Kv.5DlWI (゚∀゚)< 你好,我是上面那一則回應的原po,其實我想表達的是不論是二次元或是三次元都會有問題、都有可能被告、都要謹慎行事的意思。如果讓你反感我很遺憾。 2017-05-22 19:29
  • u4cRNGQA (゚∀゚)< 嗯?我對你的發言沒有反感啊是否有甚麼誤會XDD,讓我覺得反感的是噗浪上看到的一些討論串,我的論點跟你差不多 2017-05-22 19:33
  • F2me9JQY (゚∀゚)< (上篇原po)因為重新回去看發現自己可能也會讓人有些誤解,所以澄清一下XD 2017-05-24 08:01
推文:

無名 fKYnCPNU

發表於 2017-05-22 19:17:50 No.1319

字多恕使用回應,

雖然是日本的規制不過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關鍵字是「生モノ」「J禁」「P禁」

J禁應該比較多人知道,也就是傑尼斯相關的同人,其他藝能人跟運動員應該就屬於P禁。日本關於此類創作最一般的規制簡約整理如下:



① 不會明言有該創作類別的同人ONLY或活動。應該大家還會有印象的是去年好像某個日本翁理主辦方明言要辦2.5次元(舞台劇演員)翁馬上在推特上炎上...



② 各種創作即使在網路上公佈也要避檢索,譬如使用伏字/代稱,不會在公開的社群或網路平台上加露骨的tag。



③ 創作物的販售僅限場次內,不會有通販或代理



雖然J禁類主要除了肖像權問題以外還牽涉到現實人物的妄想CP配對,但個人認為單純的人物二次創作也可以參考同樣的規制因為性質是相近的。



首先要認清的是生モノ消費的是『現實存在,有自我人格與人權的自然人個體』之權益,只是單純人物二次創作是在消費肖像權或人格解釋,而CP創作除了以上還牽涉到消費該當人物關於性的自主與解釋權。



這樣基本的低調與尊重是在將本人或相關人士看到這類創作時可能產生的不快,用比較易懂的誇飾來舉例就像是在網路上看到自己的頭像被接裸照或是A片腳色的那種感覺...即使不牽涉CP也需要多加謹慎,不然法律也就不需要保障人格權與肖像權囉。
  • fKYnCPNU (゚∀゚)< (原po) 倒數第二行漏字+誤字(汗) 是『基本的低調與尊重是在"降低"本人...』 2017-05-22 19:20
推文:

無名 vntpAggM

發表於 2017-05-22 19:55:40 No.1320

>>No.1317



(噗主)

我不清楚是不是蠻多人有漏看之類的,但我其實有說過蠻多次

**他們本人都知道他們被二次創作哦**

**他們雖說不喜歡他們寫出來的同人文但不會禁止也允許大家創作**

這就是為什麼Tumblr、AO3上會滿滿關於他們的同人文,不過因為他們不喜歡,所以就是不讓他們本人看到都還行,那麼既然他們本人覺得沒關係,我自然也覺得單純創作就可以

順帶一提,在他們自己的推特上如果粉絲畫給他們二次創作的圖,其實他們會按喜歡甚至轉推,再扯一點還會追蹤該粉絲

其實粉絲很多舉動都不尊重而且他們本人有站出來抱怨過,只是我這次主要想討論的是這件事,就暫時不討論其他舉動了



「未經本人同意販售是不尊重我懂,那為什麼未經本人同意去妄想而寫文畫圖就可以?」

A:因為後者是當事人知情,也沒有禁止(不過是有說不喜歡),有些甚至知道CP Tag名稱還會覺得有趣或拿來當笑話,但前者是他們完全不知道原來三次元的人也能被二創後拿去販賣這件事。從一些地方可以看出來,你從歐美那邊的網拍上幾乎是沒辦法找到他們的二創周邊出現在上面(盜版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在這裡不討論),就連在歐美的場次上也不會有,想想歐美的粉絲要多瘋狂有多瘋狂,絕大多數也不會做到出成商品。



二次元同人確實也不尊重,但我想討論的是三次元的真人。我能明白自己腳下的角色被拿去創作,身為作者的你會有負面情緒,先說我沒有要指責你的意思,但被二創的是你的角色不是你本人,我認為兩者不同。譬如說殺害動物和殺害人類,為什麼同樣是殺害生命,兩者卻好像又不是完全相同?



「有的官方樂見同人發展,有的官方不願意」

沒錯,那麼如果官方不知道的話,創作者能在詢問前就擅自回答他們的答案嗎?

再來我認同你所認為的尊重。

還有我看了很多反方的意見,拿幾個出來當例子好了



Q「販售是為了推廣他們」

A:請問如果你今天不追這圈的話,你會買這圈的周邊嗎?



Q「我以這種方式表達愛」

A:但有沒有想過他們當事人可能不喜歡這種作法?新聞上常常看到因為愛所以殺人,難道真的有「愛」一切就都沒問題嗎?



Q「我又沒因為這個賺多少,如果我真要賺錢,我可以去其他坑啊?為什麼要待這坑?」

A:像我說的,重點不是在賺錢賺多少。而是這方式可能侵犯到他們當事人甚至觸法。



而我之所以這麼做,目的是讓圈內人想想自己這麼做會對他們本人有什麼影響

重申一次沒人能禁止別人做什麼,所以我做的就是重新提起這樣的版權問題或人格權問題,那麼接下來他們要怎麼做,就自由心證
  • wowmI77U (゚∀゚)< 既然他們不反對,那我覺得您管太寬了… 2017-05-22 20:16
  • wowmI77U (゚∀゚)< 出本至少他不會在google之後看到呢,除非有惡意者拿給他。但如果有惡意者,貼哪都會被看見… 2017-05-22 20:18
  • wowmI77U (゚∀゚)< 創作還貼網路上就已經觸法了,不出本也觸法啦… 2017-05-22 20:19
  • wowmI77U (゚∀゚)< 妳也說了他們雖然不喜歡但是不反對。明明知道他們會不開心,卻只挑販售部份糾正,我不是很理解就是… 2017-05-22 20:24
  • wowmI77U (゚∀゚)< 我粉的演員要是說不喜歡被二創,我大概就不畫了XDDD幹嘛讓他不舒服XDDD 2017-05-22 20:25
  • vntpAggM (゚∀゚)< 我說的不反對是不反對單純創作,但他們沒允許販賣 2017-05-22 21:08
  • wowmI77U (゚∀゚)< 但他們也「不喜歡」寫出來的同人文啊。照你的意思,只要販售「不要被他們看見」就好了? 2017-05-22 21:12
  • wowmI77U (゚∀゚)< 其實我看到這邊真的有點不太懂您的重點,您的重點是「他們雖然反感但不會禁止同人文,我現在反對販售是因為他們不知道有販售,如果他們知道會反感」...嗎? 2017-05-22 21:14
  • vntpAggM (゚∀゚)< 美國那裡對於版權這種事應該跟台灣一樣是告訴乃論,單純創作會不會觸法是看本人接不接受來看的,而像我說的,他們允許創作 2017-05-22 21:14
  • wowmI77U (゚∀゚)< 可是他們「已經對二創感到反感」只是不反對也允許。 2017-05-22 21:14
  • wowmI77U (゚∀゚)< 都是反感,只是一個拿到許可證,一個尚未拿到....這樣? 2017-05-22 21:15
  • vntpAggM (゚∀゚)< 他們知道有人創作他們,他們不反對,所以我沒意見。但販賣這是他們不知道有這種事,沒事先問過他們會有人反彈不是理所當然嗎? 2017-05-22 21:16
  • wowmI77U (゚∀゚)< 親媽啊我只能這麼說....以及,通常不反對二創就不會提告啦.... 2017-05-22 21:17
  • wowmI77U (゚∀゚)< 再問一句,你們一開始創作之前,問他了嗎.... 2017-05-22 21:18
  • wowmI77U (゚∀゚)< 我想,他應該也是到了有不少同人文時才知道的吧....除非官方自己跳下去玩,不然很難比同人早... 2017-05-22 21:18
  • w1CLmXsU (゚∀゚)< "美國那裡對於版權這種事應該跟台灣一樣是告訴乃論" 詳情請查詢The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是公訴罪喔 2017-05-22 21:20
  • wowmI77U (゚∀゚)< 在我看來,其實都是未經過他人同意就創作/販售。您說的是結果,不是一開始。 2017-05-22 21:21
  • vntpAggM (゚∀゚)< 更正:美國那裡對於「人格權」這種事應該跟台灣一樣是告訴乃論 2017-05-22 21:24
  • w1CLmXsU (゚∀゚)< 另外wowmI77U說的創作貼網路 並不觸法 因為炳不涉及買賣行為 2017-05-22 21:32
  • w1CLmXsU (゚∀゚)< http://www.weleadlaw.com/s/blog/40 這邊有連結可以看一下 "雖然說同人誌本身並非以營利為目的,但不可否認的,在買賣自己作品時,已經屬於商業目的" 2017-05-22 21:32
  • w1CLmXsU (゚∀゚)< 另外本篇從頭到尾都在講販售問題 wowmI77U的未經允許的創作已經滑坡理論掉了 如果要討論的話要不要另開一串? 2017-05-22 21:34
  • w1CLmXsU (゚∀゚)< 因為並不涉及買賣行為 改錯字!! 2017-05-22 21:34
  • wowmI77U (゚∀゚)< 三次元的部分也是這樣嗎?(不販售就不觸法? 2017-05-22 21:34
  • wowmI77U (゚∀゚)< 少了請問二字,抱歉 2017-05-22 21:35
  • w1CLmXsU (゚∀゚)< 如果有人對二創的合理使用感興趣的話 歡迎搜尋"二次創作影片是否侵害著作權 - 資策會科技法律研究所" 2017-05-22 21:43
  • w1CLmXsU (゚∀゚)< 三次元的話不販售的創作是否觸犯人格權要以當事人意見為基準 當事人不告訴亦即無罪 2017-05-22 21:49
  • EO3WPhO. (・_ゝ・)< 不知道原PO是不是這意思,但我覺得法律還是最低的道德底線,而且就像谷阿莫事件爆發後一些同人圈人在說的,通常圈內人自己就是最大的粉絲, 2017-05-23 06:48
  • EO3WPhO. (・_ゝ・)< 在這種情形下,一般名人都不會選擇提告吧?甚至會不會公開說出來都還不一定。 2017-05-23 06:48
  • EO3WPhO. (・_ゝ・)< 轉發也有可能只是尊重讀者的心意,但不代表他們很享受這樣的作品。 2017-05-23 06:50
  • EO3WPhO. (・_ゝ・)< 我反而覺得,真可看是否能拿他來創作與否的,不是看他有無反感發言,而是看他有沒有公開表示自己「很喜歡」被這樣創作呢? 2017-05-23 06:50
  • EO3WPhO. (・_ゝ・)< 販售部份我同意No.1317底下第一個回應所說,會拿去販售的東西多少一定會比單純在網上創作要花心思宣傳。而且…怎麼說,像是上面幾串有人說到, 2017-05-23 06:57
  • EO3WPhO. (・_ゝ・)< 本人被拿去創作v.s.自己的創作被拿去創作的感覺很不同,有很多人還是希望大家多關注在他們的作品而不是自己身上吧!畢竟是三次元的人,他們在螢幕上看起來很可愛很隨和, 2017-05-23 06:58
  • EO3WPhO. (・_ゝ・)< 但實際上怎麼想的你並不曉得,在這方面可以多加確認或甚至迴避掉,我覺得不是什麼不好的觀念。 2017-05-23 06:58
  • CndyG5z. (゚∀゚)< EO3WPhO. >> (噗主)會不會提告其實難講,所以就一句話「問本人」,重點像幾位講的重點要問過他們,提及販售會引發問題本來就多 2017-05-23 12:09
  • CndyG5z. (゚∀゚)< 販賣成商品確實會讓創作者更用心宣傳,但大多影響的仍是圈內人佔多數,再來就算要用這種方式也該經本人允許 2017-05-23 12:11
  • CndyG5z. (゚∀゚)< 其實為了這件事我和友人查了很多國內外的資料跟風氣,其實重點還是一句問本人 2017-05-23 12:14
推文:

無名 q91yw6js

發表於 2017-05-22 23:01:43 No.1322

關於美國為何會少販賣

而台灣同人二創有那多人販賣

我看了之前日本風波很大的TPP

裡面有條協議,美國希望

侵害著作權從-告訴乃論變成非告訴乃論罪



因此我猜測

是不是因為美國法律已經是走非告訴乃論

就是不是本人就可以告二創侵權

法律嚴,所以因此美國方面比較少二創販賣



而台灣目前還未簽TPP,所以還是告訴乃論罪

要本人告才有效,也就是本人不表態的話就是個灰色地帶
  • 9MR9woAw (゚∀゚)< 美國方面比較少二創販賣?那patron上那些nj04是??? 2017-05-23 00:14
  • 9MR9woAw (゚∀゚)< *(打太快) 那patron上那些算是??? 2017-05-23 00:14
  • w43IhnQM (゚∀゚)< Patreon的運作模式比較不一樣 它的運作模式比較像贊助該作者而不算是購買 看每個人的計算方式不一樣吧 2017-05-23 00:33
  • gUfJ/EKk (゚∀゚)< 我比較好奇為什麼歐美那邊會比較少?然後如果有人到歐美那邊賣會發生什麼事嗎? 2017-05-23 00:37
  • w43IhnQM (゚∀゚)< gUfJ/EKk等我一下!!我正在把資料放上來~ 2017-05-23 00:39
  • BFcHeu4w (゚∀゚)< 你什麼時候產生歐美比較少的錯覺? 2017-05-23 00:39
  • hiq2SO/c (゚∀゚)< 我就有賣本子和周邊到歐美阿wwww 美國還好,在歐洲某些國家同人真的是違法,海關查到就查收。 2017-05-23 13:08
推文:

無名 w43IhnQM

發表於 2017-05-23 01:09:56 No.1325

>>No.1322

回一下 剛好有點興趣查了一下資料

歐美不是沒有同人販售會的 詳情請使用"Fan Convention"搜尋

另外關於fanart商品販售稀少的話有看過有另一篇文章提到是關於萬一那個繪師販賣了自己的fanart後 他會很難以銷售自己以後的原創作品

文章名是"The Truth About Selling Fanart " 貼連結太長了.....

另外這底下還有很多關於fanart的合法性及其他的討論 可以看一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KBsTUjd910

這個是DeviantArt的律師出來解釋fanart法律相關問題

也可以看一看?

>>雖然這些都跟本串的真人二創略離題了......<<

真人二創會爭議性更複雜原因還是因為對象是活著的人吧?

個人意見是覺得這麼在意就去問人家一下就好了吧起碼你有問 保護自己也尊重當事人

不問也不能強行逼迫人家畫押寫問狀就是了w
推文:

無名 CndyG5z.

發表於 2017-05-23 12:24:36 No.1329

(噗主)讓我以最簡單的方式來說這件事的解決方法就好

「問本人」

像我說的其實有管道問但大家不問

如果問過但對方沒回應,但最起碼讓對方知道這件事

算是整篇長長一串的重點

另外我解釋過為什麼我不自己問,在1306的留言底下
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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