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730
我這個半個月後才來這個串討論的島民,這個投票我似乎不能投了……
不過總之我還是想借由這個投票結果來說我對這個議題的想法。
設一些TAG吧。#或許很雷#或許很廢#多話別看
【買本TAG投票】中,
壓倒性的顯示有79%的人選擇「非常介意/認為一定要標示清楚」這個選項。
代表標示CP與作品性質的TAG在買本方面選擇非常重要。
以我個人逛場買本的經驗來看,與其說是買家要求,
倒不如說是賣家(作者)自己為了吸引買家就會主動標了。
從上個世紀(1990年代)開始就是如此。
當然k島上20代(1988年後出生)的島民
在參加販售會時,逛攤時觸目所見的商品都會標示tag了。
對大部份的島民來說,我想本子上有CP TAG應該是理所當然之事了。
性質TAG「R18」是一定會有,
因為現在的ONLY販售會主辦方都有
「本only因為有R18刊物在販售所以入場的人要看身份證」的過濾手段了。
或是主辦方沒有過濾,但作者怕惹麻煩上身也會詢問買家。
作者主動標一下,然後在販售的時候說「這本是R18你確定你可以買嗎?」。
這樣子的問法不是很自然嗎?(我想?大概?)
cp tga則是吸引買家的大重點。你不標CP誰知道你在創作什麼?
舉個例子,我在刀劍亂舞中喜歡歌仙,
所以刀劍only上,只要有歌仙的本子我都買了。
裡面有各式各樣的cp啊,和泉守x歌仙、歌仙總受、三日月x歌仙……
我會雷嗎?其實就只是想看有歌仙出場的同人,CP這點倒沒很在意了。
明確來說我應該算是「歌仙中心」人,我該找的應該是標「歌仙中心」TAG
但是賣家怎麼會知道我這個買家是「歌仙中心」人?
他當然就是標CP讓我看到:喔!有歌仙!
對於這個討論串一開始的原PO合本案例來說,
我也覺得在是作品翁合本中出現
「不是單純曖昧,有接吻和沒有過程的床戲」這種程度的作品應該是要標一下CP啦。
但是因為是作者眾多的合本所以疏忽了吧?
別太糾結「為什麼當初主辦方不標!」這件事了,
這件事是個錯誤的話,就現在做應該做的處理吧。
原PO真的很在意的話,
我覺得向主催(賣本的人)寫信告知這件事,
並且詢問能不能退書退款。
這行動我個人覺得也算合理。
【網路TAG】投票中
則是呈現了統計學中完美的常態分佈。
就一個介意到不介意的光譜中。
站在兩個極端的人只佔了5%與6%,合計11%的人。
大部份89%的人是分散在中間的三個選項。
「不是很介意,但希望能標註」37%
「普通/可標可不標/沒有意見/覺得無所謂」-中立選項13%
「覺得介意,但不會表示」38%
我個人結論,這顯示大部份的人都是習慣於有TAG的。
扣除掉我覺得很微妙也不太明白選項含意的「普通」13%
有75%的人都明白,有TAG很方便,但是標與不標,都是個人的自由。
以下回覆一下我上一篇回文的推文者
8/JILL/2:
對於30代的我來說,這事的確就是「啊就那樣嘛」的感覺
在我還是20代那年代來說,中文同人沒有比現在還要多人創作。
通常是「這個作品的同人文章都全部看過一遍(反正也沒多少篇)再說」
我迷過的作品,基本上我都看過複數CP,
有真的強烈喜歡的人物(例如歌仙)我就迷他相關的CP就好。
就是一開始都吃,之後再選志願的感覺。
說來我也挺好奇那些把「XX雷我」這詞一直掛在嘴上的同好,
到底有沒有看過XX?
一個人怎麼能評價自己完全沒有看過的作品呢?
o8rEB8fs
這種極端存在著誤會的狀況也是有的。
這個時候我個人認為要請讀者多尊重與包涵了。
因為作者標了代表他對他自己的作品解讀就是如此。
讀者讀了可以有新的想法分享給作者,也可以對作品本身提出疑問。
但是先怪作者不標好標滿真的很怪。
畢竟以我這個讀者來說,
我是吃歌仙中心但我絕對不會靠夭我追蹤的作者為什麼不標個[歌仙中心]
請尊重作者對自己作品的解讀。
9cR4gm4k
這是程度問題。
有的讀者不可否認就是看到A與B出場就覺得兩人就是AB CP。
牽個手就會懷孕了。
我分享一下我個人的標準:只要沒有上床我都可以接受作者不標CP
我明白這標準超低的,但是適用這個標準的我想沒什麼作品能雷到我了。
GPuq/awE
誤讀的情況自古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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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人讀者也是人,在互動中學習如何尊重對方我覺得是比較正面的舉動。
尊重作者對自己作品的解讀。作者也會尊重讀者方的意見的。
XpBbRgrg
完全不介意的人好像就不會來看這個串。
我算是不是很介意要不要標TAG的人了。
所以很介意與我相反的人在想什麼而進來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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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有跟A上床的話我可以接受是all A
然後呢,還是對人性抱有一些期待吧。
看了本子覺得不好看,處理方式就是轉買或是送人上網抱怨都很OK。
但是懷疑作者其心不正。這樣子迷同人不累嗎?
NWalelt2
事實上根據投票結果,完全不介意到中立的普通佔了55%
也就是在看這個討論串的人也是有一半以上的人是不介意的。
但或許很介意 「介意標TAG者」的發言到了不尊重作者(不特定對象)的程度吧!